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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重庆
2025年度浙江省群体性预防接种二价HPV疫苗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浙江省群体性预防接种二价HPV疫苗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浙江省群体性预防接种二价HPV疫苗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CG2025J-ZJ-002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限价

标项

采购内容

最高限制单价

(单位:元)

1

二价HPV疫苗

27.5元/剂次

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浙江省内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协议有效期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法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有效期内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3.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商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落实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疫苗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八、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九、申请程序

1.项目有效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2.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申请地址: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3.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记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尚未登记成为正式供应商的,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登记,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登记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按流程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4.申请时需提供一份申请文件,包含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4) 报价响应表(格式自拟);

(5) 服务及售后方案(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须上传一份合并的PDF文件。

十、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拟入围供应商和产品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后,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未通过的供应商可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3.结果公告: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4. 本次征集不再另签订线下协议,审核通过即视为签订对应项目协议(详见附件)。

5.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拟退出供应商需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退出框架协议后可随时再次申请。

十一、产品上架

1.供应商协议生效后,系统自动上架申请时录入的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可通过协议变更发起产品增减或更新,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后,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效。

2.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十二、第二阶段交易

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三、履约监督

(一)本框架协议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况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成交资格、取消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入围资格、取消其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1.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

3.有违反框架协议或者采购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

4.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征集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省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不满,或者省政府采购中心未依法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向省财政厅投诉。

十五、其他

1.业务咨询

机 构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网 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项目联系人

(A岗)

蒋女士

0571-88907796

/

采购一部

项目联系人

(B岗)

陈先生

0571-88907791

/


部门负责人

吴女士

0571-88900117

/


项目监督

张女士

0571-88907711

/

财务监督部

电子交易平台问题

/

95763

/

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投标系统咨询等

2.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洁群

联系方式:0571-87115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3.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征集条件的供应商,不涉及缴纳任何费用。

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3.本项目仅接受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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