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是《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确立的新采购方式,适用于技术标准统一、采购频次高的品目,于2026年在全国全面推广实施。

两阶段采购流程

第一阶段:入围征集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征集公告,明确采购品目、技术标准、最高限价、淘汰率等。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成为入围供应商。封闭式框架协议中,入围供应商数量有上限且须设定淘汰率;开放式框架协议则无数量限制。

第二阶段:确定成交

采购人在入围供应商中通过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或顺序轮候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直接选定适用于金额较小的采购;二次竞价(电子反拍)适用于竞争性强的品目。

封闭式 vs 开放式

封闭式框架协议: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协议期内不再接受新供应商。适合供应商数量稳定、产品技术标准不变的品目。

开放式框架协议:随时可接受新供应商加入。适合供应商流动性大、产品更新快的品目。目前各省大多采用封闭式。

各省落地情况

湖北省2026年3月全面实施;浙江、广东正在推进框架协议与电子卖场融合;其他省份陆续出台实施细则。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各省框架协议入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