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后续修订:
预留份额:预算单位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6%-1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3%-5%)。
资金支持:鼓励采购人缩短付款期限,提高预付款比例,不强制要求中小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
地方政策亮点(2026年)
浙江省
实行电子卖场"承诺准入制",取消一切入驻费用。设立中小企业特色馆,AI价格管控保障公平竞争。
广东省
智慧云平台实行承诺准入制,覆盖全省21个地市。中小企业产品可享优先上架、优先展示的"双优先"待遇。
云南省
2026年5月发布闭环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从预算编制到采购执行全流程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长三角一体化
四省市联合推动"一套标准管卖场",中小企业在任一省市入驻后可辐射整个长三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