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驻条件级范围
(一)满足杭州市创新产品专区上架要求。
入驻杭州市创新产品专区的供应商(制造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产品获得相关部门(省级以上经信部门和市场部门、县(区、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市级以上信创管理部门)的认可。其中“杭州数字信创”平台重点推荐的产品符合市级以上信创管理部门的认可。
(二)满足“杭州数字信创”平台上架及用户使用要求。
软硬件产品需在“杭州数字信创”平台上架,并由平台组织发布用户使用报告。软硬件产品所涉及的CPU、操作系统、数据库产品需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名单要求,如存在经用户使用验证所适配的数据库类型不在国测发布类型范围内的,给予标注。
二、商品信息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配备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包括如实维护相关称号、商品、服务、价格、数量等信息,有关业务处理、业务咨询、纠纷处理及违规处理等具体按《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维护上架商品或服务及价格信息应遵守“价格最优、质量最佳、服务最好”原则, 发布的商品,要求质量保障,遵循《价格法》及入围承诺的相关规定。
三、采购纠纷处理
因杭州市创新产品馆内交易活动产生的采购纠纷,应首先按照政采云平台采购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申请平台进行处理,平台无法处理或对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则申请由相关财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