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开放式框架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TSS2024-01
适用服务对象范围:适用于师市机关各部门,团场,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石油石化属于特殊行业,允许总公司或分支机构 (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参加投标。
三、征集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
1、服务内容
公务车辆一律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有:92号汽油、95号汽油、0号柴油和-35号柴油。采购人处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包括大车、小车、特种车等),一律到入围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IC(或专用)卡可跨市区异地消费,省内统一实行价格优惠。
2、报价要求
供应商在现有市场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优惠金额,优惠金额≥0.15元/升。(优惠金额为每升可优惠金额,协议期内优惠金额不变。)
3、基本服务要求
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采用刷卡的管理方式。入围供应商须免费为车属单位提供办卡、储值、刷卡及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加油卡须绑定车号,可以应采购人需要绑定燃油号,加油卡不得用于非燃油商品等的消费,入围供应商应拒绝采购人除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为持卡人购置其它物品,不得向持卡人支付现金。
2.加油卡若发生遗失,入围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办理挂失手续,并清算卡内资金。同时应车属单位要求,免费补办新卡。
3.入围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凭卡核对车号加油的管理制度:受理加油服务时,加油站要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卡对应号码是否一致;受理机动卡时,加油站加油完毕且应在签购单上注明车牌号,对不一致的要拒绝加油。
4.入围供应商能保证提供7*24小时加油服务,遇特殊情况时,能提供4小时内送油上门服务或者与采购人协商解决加油问题。
4、服务保证
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渠道和供给。在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假、不缺斤少两;
2.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具体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确保方案合理化,人员安排合理化;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户投诉受理制度、公务用车加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公车加油服务行为,杜绝加油人员与持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
5.站点要求: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加油站点,布局合理。供应商须将第十师北屯市区域内所有定点加油站明细表 制作于响应文件中;若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点信息变动(例如位置变动、加油站增减等),供应商需及时联系征集人备案,征集人及时更正入围供应商信息;
6.油品价格要求:投标价格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零售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成交供应商要在醒目位置公布价格表,根据政府定价及成交优惠价进行结算;
7.纪律要求: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征集人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的履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其他要求:其它在响应文件中所作的实质性服务承诺。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
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22个月(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征集人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不再与供应商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协议到期后如果还未确定新一轮框架协议供应商,本次征集供应商继续沿用至新一轮供应商确认为止)。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采取先付款后加油的方式,车属单位应根据车辆用油情况,将加油款打入入围供应商帐户,入围供应商应及时为用户办理充值并开具发票。(如有特殊要求的,用油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
六、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七、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网址):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
方式:框架协议--获取征集文件--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如没有框架协议模块需到系统管理添加,操作路径:系统管理--成员管理--更多--设置岗位--编辑(右上角)勾选框架协议后保存即可。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供应商按照兵团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为兵团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项目为框架协议第一阶段供应商征集,预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九、对本次征集提出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常青
联系方式: 15209049850
质疑联系人:周磊
质疑联系方式:0906-3378944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财政局
地 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906-337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