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5年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34
全国政采云代办,仅需299,政采云托管仅需799/年,详询:18953230310
来源: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次数:108
项目概况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5年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95763)。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ZWY-2025070124
项目名称: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5年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1550600元
最高限价: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设有最高折扣率75%,若供应商的折扣率高于75%,则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5年工程质量抽查检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50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域内工程质量抽查检测服务,征集4家,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协议履约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以下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或具有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具有省级或以上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23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95763)。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仅需浏览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征集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未依法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征集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www.zcy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响应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新三路高新大厦12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8639
质疑联系人:包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晓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897782 17757762688
质疑联系人:黄聪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9778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