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财政局关于征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4


哈密市财政局关于征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各行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评审工作质量,促进财政评审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和关于印发《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7〕18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专家主要专业类别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

(一)信息化类专家,主要包括电子、通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等行业的评审专家;

)财经类专家,主要包括财务、投资、金融等行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文化艺术类专家,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体育等行业的评审专家。

(四)食品质检类专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食材质量检测等领域的评审专家

(五)法律专家:主要包括对民法典熟悉掌握的法律人士。

二、征选专家主要条件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精通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所在专业领域的政府采购评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能够完成评审工作;

(七)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评审专家征选方式

(一)评审专家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申请,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哈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个人自荐的申请表单位签署栏为空;在提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财政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3个专业类别。

(二)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合规性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交专家入库申请并按评审专家专业类别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

、其他

(一)材料报送地址及方式: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一并报送,电子版以光盘为存储介质。报送地址:哈密市财政局411(伊州区文化东路5号

(二)征选时间:本次集中征集时间至20257月底征选结束。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条件与专业领域,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或行业领域专家推选工作。

联系人:阿瓦古丽0902-2233397   

魏柳亚  0902-2239017


哈密市财政局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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