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1 浏览次数: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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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为加强省本级网上超市价格管理,我厅委托政采云公司对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 商品价格监测总体情况

(一)检测方法

1、监测对象。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正式供应商,按20255月1日至20255月31日供应商在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交易情况进行随机抽取。共随机抽取334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抽取1-3款商品,商品抽取范围为已上架在售状态的商品,在确保有成交记录的商品优先的原则下,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测。

2、比价标准。根据《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商品在政采云平台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商品销售价格对比。其中: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价格对比优先以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价格为对比标准,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3、比价方法。政采云在监测对象中随机筛选待查商品,所有待查商品先与SPU进行比价,若未违约的通过本次价格监测,未通过SPU比价和非通过SPU发布的商品,进行已监测商品匹配,同类目、品牌、型号商品直接引用已有价格对比结果,其他商品进行人工按照比价标准比价,整个过程保证所有价格违约商品经过人工校验。

4、比价数量。本次巡检抽取青海省本级网超供应商334家共1002款商品。

(二)商品价格监测结果

1、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五月份省本级网超供应商有交易量共有953家,本次按照35%的比例抽取供应商334家,原则上每家抽取3款商品,共抽取商品1002款,因市场无同款配置等情况,实际有效结果供应商334家,最终监测商品1002款。

有效结果中,存在商品违规的供应商25家,占巡检有效供应商数7.5%;违规商品171款,占巡检有效商品数17%,其中存在属性违规的商品143款,属性违规率14.3%,存在价格违规的商品30款,价格违规率3%;价格违规的商品中,价格超过市场价10%-20%的商品9款,价格超过市场价20%-30%商品3款,价格超过市场均价30%商品18款。

(详见下表)

监测供应商数

违约供应商数

监测商品数

违约商品数

334

25

1002

171

 

商品属性

违规商品数

商品属性

违规率

商品价格

违规商品数

商品价格

违规率

143

14.3%

30

3%

 

溢价10%商品数

溢价20%商品数

溢价30%商品数

9

3

18

 

价格违规供应商名单如下(同一供应商有多次违规的,按最高一次违规情况处罚):

1.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8家:

青海企佰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亿业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来吉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茂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鹏抟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鸿宁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翔怀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沃航商贸有限公司

2.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3家:

青海财创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亿业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智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16家:

青海裕利邦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财创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英腾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青海华飞实业有限公司

青海子恒商贸有限公司

俊采科技(青海)有限公司

青海傲伟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轩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格尔木百姓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西刻印章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若宸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讯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佰沪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盛德源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尚来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华锐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处理结果

依据《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以上供应商处理如下:

(一)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0分诚信分,黄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1个月;

(二)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5分诚信分,橙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2个月;

(三)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20分诚信分,红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3个月;

以上处理结果将按照“一处受罚,全网停用”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请以上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出之日积极整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对违规商品进行修改或删除,并将整改结果(需盖章)于202579日之前以扫描件形式反馈至邮箱2655636143@qq.com。

网上超市价格监测工作于2021年10月开始转为网上超市管理常态化工作,我厅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不断增加监测网超供应商数量和商品监测范围,请各网超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承诺书》的相关承诺,对本单位上网商品的价格等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发生违规现象;另外,此次公示处理的供应商应加快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有再发生将从重处理。

如有问题可咨询:多隆  13519716169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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