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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重庆
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HZZFCG-2024-202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确定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

(五)报价要求:在挂牌价基础上按每升给予的优惠额进行报价,优惠额不得少于0.10元/升。

(六)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七)服务对象范围: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9.a149ee40c41c11efbb63b9c4865bd9c2,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三)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和操作手册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61&topicId=1879)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联系方式、网点分布、优惠方案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二)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协议条款详见附件2;

(三)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3。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加油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二)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加油服务,杭州市应当符合《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的通知》(杭财行[2021]24号)有关规定(其余各地区参照当地要求执行)。

(三)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四)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采取先付款后加油的方式,采购人应根据车辆用油情况,采用非现金方式将加油款打入入围供应商帐户,或凭银行票据到入围供应商办理充值手续,入围供应商应及时为采购人办理充值并开具发票。同时,入围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政府采购加油服务合同(结算单)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确认完成在系统电子备案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结算。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浙江省本级、全市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浙江省本级、全市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浙江省本级、全市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浙江省本级、全市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十、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一、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浙江省本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

(四)“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六)“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七)“▲”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十二、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三、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舒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87906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87838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系统规定提交)

附件2:《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书》

附件3: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合同(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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